
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1地块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1地块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内西北侧,地块面积31920.50m2。
地块总修复面积为6414.42m2,总修复土方量为28225.76m3。其中六价铬修复面积为5901.28m2,土方量为27969.19m3,深度为0-9.5m;镍修复面积为513.14m2,土方量为256.57m3,深度为0-0.5m。六价铬污染土壤采用异位淋洗+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镍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六价铬的修复目标值为5.7mg/kg,镍的修复目标值为900mg/kg。
修复施工单位深圳市万创青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禹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开始进行修复施工。2023年12月26日修复施工单位已按照《修复方案》的要求的完成了土壤修复范围的基坑清挖、筛分预处理、淋洗修复以及污染土水泥窑协同处置外运等修复工作。
由于项目责任单位资金问题,修复工程完工后项目未能按期结算,导致项目验收延期。在项目延期期间,修复开挖产生的深基坑其钢板桩支护结构已超过设计安全期限,基坑靠近北侧道路一侧已变形,考虑到雨季将至,安全风险将增大,2024年3月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城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指示,从安全因素考虑申请开展阶段性效果评估,以期在确认基坑底部和侧壁修复效果达到修复目标后,尽快进行深基坑回填,消除安全隐患。因此,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效果评估:
(1)第一阶段修复效果评估的对象为全部开挖基坑和异位淋洗修复后作为阶段性回填土使用的六价铬污染土壤(筛上物待检区1J、筛上物待检区3和筛上物待检区4堆体)。期间效果评估单位共完成了8个批次的效果评估采样,含7次基坑采样和1次回填土堆体采样。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于2024年4月9日通过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2)第二阶段修复效果评估的对象为剩余部分异位淋洗修复后的六价铬污染土壤(筛上物待检区2J)、疑似污染土、冲洗后的预处理筛上物、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和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业。效果评估单位完成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的资料审核和2个批次的效果评估采样,含1次堆体采样和1次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采样。
根据效果评估采样分析结果,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料审核结果以及监理结报告的汇总成果,形成以下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1)基坑污染土壤清挖总量和各污染土清挖区域范围满足修复目标要求。基坑污染土壤的计划清挖量为28225.76m3,经监理复核的现场实际开挖量为30678.2m3,实际清挖量略超方案量<10%。根据各污染土清挖区域范围报验资料,33个污染土清挖区域的实际开挖边界均达到修复目标要求。同时,A1扩挖区的范围满足设计要求,与A1毗邻的疑似污染土Q1-1和Q1-2区域土方已转为污染土处理。
(2)基坑坑底和侧壁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各污染区域清挖效果达到修复目标。基坑清挖效果评估分7次对35个基坑效果评估对象(含33个污染土开挖区域、A1扩挖区+Q1-2+Q1-2区、D1(L)的车道区)进行基坑验收采样。坑底验收面积共计7462.55m2,共设置坑底采样单元57个,采样单元平均面积为130.92m2;侧壁验收周长共计3581.1m,共设置侧壁采样单元243个,采样单元平均长度为14.75m,基坑采样单元密度满足规范要求。共采集300个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样品,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地块内现有基坑坑底及侧壁的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3)土壤处置过程和修复工艺的规范性满足修复方案要求。镍污染土全部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六价铬污染土壤采用异位淋洗+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修复后的淋洗筛上物运至筛上物待检区1与筛上物待检区2暂存。原定的两个筛上物待检区后按城管部门要求进行降高处理,形成了筛上物待检区1J、筛上物待检区2J、筛上物待检区3、筛上物待检区4等四个待检区。降高处理完成了监理报验手续,4个新的暂存区进行了方量复核。修复后的污染土、疑似污染土、清洁土、放坡土、冲洗后预处理筛上物存放位置及防渗覆盖均按修复方案实施。
(4)异位淋洗修复后的土壤达到修复目标。筛上物待检区1J堆体的虚方体积为1426.84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15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5.1m3。筛上物待检区3堆体的虚方体积为4687.46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48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7.6m3。筛上物待检区4堆体的虚方体积为2877.59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30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5.9m3。筛上物待检区2J堆体的虚方体积为8984.62m3,设置堆体采样单元90个,采样单元平均体积为99.83m3。4个异位修复土壤堆体共采集183个评估土壤样品进行六价铬检测,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堆体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5)开挖形成的疑似污染土检测合格。疑似暂存区(超一类)堆体虚方体积为1243.34m3,设置3个采样单元,采样单元平均体积414.45m3,疑似污染土暂存区(不超一类)堆体虚方体积为1721.59m3,设置4个采样单元,采样单元平均体积430.40m3。2个疑似污染土堆体共分层采集土壤样品21个进行六价铬检测,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堆体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6)土壤预处理筛上物冲洗后检查合格。冲洗后筛上物堆体虚方体积2725.27m3,设置6个采样单元,采样单元平均体积约454.21m3。从筛上物中刮取并采集土壤样品6个进行六价铬和镍检测,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筛上物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7)土壤修复未对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造成污染。对修复车间及其尾气处理装置、危废间、淋洗设备区、废水处理区及污水暂存池、筛上物冲洗区、洗车区、沉淀池、地磅区、镍污染土暂存区、六价铬污染土暂存区、临时道路等潜在二次污染区共设置42个采样单元。采集9个表层土混合样和33个表层土点状样进行六价铬和镍检测,经逐一对比评估表明这些区域表层土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8)效果评估采样分析工作内外部质控结果合格。10次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552个,设置现场平行样62个。现场平行样数量>10%样品数,相对偏差结果均位于质控要求范围内。实验室内部质控结果合格。历次效果评估监测方案均按要求进行报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进行了6次外部质控,外部质控结果均合格。
(9)水泥协同处置资料审核合格。镍污染土筛分经预处理后的组分和六价铬污染土经筛分淋洗后的压滤物外运至广东中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韶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根据对出场土壤危废鉴定报告的检查以及对土壤粒径、成分、含水率的分析,土壤出场符合相关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对监理总结报告中污染土壤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环境影响的说明审查,以及土壤转运联单和台账的审查,评估认为污染土壤所有接收、暂存、预处理、处置等工作均在接收单位内进行,过程中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两个接受处置单位均具有污染土壤协同处置的资格并已提供了污染土壤处置完工说明。
综上所述,深圳市坪山区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01-01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合格,后续可以按照地块规划的类别安全利用,建议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同时需做好后期环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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